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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和《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质球所字〔2015〕80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国科学院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地质地球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持续强化信息公开,积极发布各类信息,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影响力,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机制效能。

2023年,研究所通过媒体采访、网站发布、新媒体平台发布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社会反响热烈;通过信息公开渠道,向公众发布研究所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工作落实情况,公布科研组织模式创新及体质机制改革举措;严格落实预算、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主动公开信息数718条(网站公开);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6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6条。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研究所公开的信息并非公众真正关心的内容,公众难以获取所需信息。对此可以根据公众的需求和关注点,针对性地公开信息,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拓展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2. 信息公开内容过于简单抽象,发布材料重结果轻过程,可能导致公众未获取完整信息。对此可丰富公开内容及形式,加强重大事件的全过程公开,保障发布信息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024年,研究所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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