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和《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质球所字〔2015〕80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科院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地质地球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发布相关信息,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公众关注度,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的作用。
1、2022年,研究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网站发布信息、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作品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取得了良好成效。
2. 2022年,研究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防疫形势以及属地管理需要,发布多项相关通知,及时对防疫工作进行指导,有力地保障了研究所职工和研究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主动公开信息数875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数784条,微信公开信息数9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5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1条。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新媒体平台的蓬勃发展,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要较以往更加多元化,传统的信息公开形式已逐渐难以满足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
2023年,研究所将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提升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