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和《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质球所字〔2015〕80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中科院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完善强化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公众关注度,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的作用。
1. 2021年,研究所在月壤研究等方面取得巨大突破,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在重大成果发表的同日,研究所配合院传播局召开中科院新闻发布会,对国内外媒体发布了相关研究中的重要成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2021年,研究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要求,继续发布多项相关通知,及时对防疫工作进行指导,做好园区各项管理工作,全力保障研究所职工和研究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主动公开信息数825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数814条,微信公开信息数1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04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4条。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业务素质,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
2022年,研究所将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息公开资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