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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2019-11-15 | 作者:成果转化处、综合办 | 【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所法制建设,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研究所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北京市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二)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三)应聘用方要求,参与磋商,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四)受聘用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五)应聘用方要求,就聘用方已经、即将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六)应聘用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等; 

(七)协助或代理研究所职工明晰的法律纠纷。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律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 

(四)全国知名或优秀律师事务所正式员工。 

三、聘用程序 

(一)申请 

  有意应聘的律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等; 

  2.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等; 

  3.以往参与事业单位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于2019121617点前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3201,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10-82998209 

(二)初审 

  研究所将组织人员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三)应聘答辩 

  确定初步人选后将择时组织应聘答辩,参会评委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最终候选人。 

(四)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四、其他信息 

(一)服务方式:16小时/月,有事随时联系。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 

(三)对审查的合同、协议等承担责任。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9111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 邮 编:100029 电话:010-82998001 传真:010-6201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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