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日前发布的《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为组织好我单位2025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信息请查阅本通知及附件通知原文。
一、资助类型
(一)面上资助
1.资助标准: 8万元。
2.资助人数:77批面上资助 150 人,78 批面上资助150 人。
3.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资助标准:18万元。
2.资助人数:1200人。
3.申请条件:
(1)进站已满4个月,每站只能或资助一次。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 推荐;不足 20 人的,推荐 1 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资助标准:主要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其在博士后研究期间所得的研究成果。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均有独立书号。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 10万元。
2.申请条件:
(1)在站 2 年以上或出站5 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备注:以上各类资助,涉密项目均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请查阅2025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资助指南(附件1)。
三、申请及审核等时间节点
(1)第77批面上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3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2)第78批面上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8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8月31日;
(3)第18批特别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3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4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1日。
人事处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