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日前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为组织好我单位2023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信息请查阅本通知及附件通知原文。
一、资助类型
(一)面上资助
1.资助标准: 8万元。
2.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1.资助标准:特别资助(站前)每人18 万元、特别资助(站中)每人18万元。
2.资助人数:特别资助(站前)400人、特别资助(站中)约800人。
3.申请条件:
特别资助(站前)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 2023 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3)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 年3月31日后出生)。
(4)进站学科为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表 1 中规定的研究方向(详见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资助指南),且为非涉密项目。
(5)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6)对申请进入本单位与其博士毕业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7)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特别资助(站中)申请条件
(1)进站已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 推荐;不足 20 人的,推荐 1 人。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7)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资助标准:主要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其在博士后研究期间所得的研究成果。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均有独立书号。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 8万元。
2.申请条件: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为唯一作者;
(2)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3)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4)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备注:以上各类资助,涉密项目均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请查阅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资助指南(附件1)。
三、申请及审核等时间节点
(1)第73批面上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3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2)第74批面上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8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8月31日;
(3)第5批特别资助(站前):网上申报起始日期3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4)第16批特别资助(站中):网上申报起始日期3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5)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1月1日(网下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1日。
人事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