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9]1号) ,为组织好我单位相关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信息请查阅本通知附件。
一、本年度可申报项目:
1、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1)项目内容: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资助标准:20万元/人/年,为期2年
(3)资助人数:300人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1)项目内容: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资助标准:中方30万元/人,其余由国外导师支付,为期2年
(3)资助人数:120人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1)项目内容: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资助标准:3万元/人
(3)资助人数:100人
4、香江学者计划
(1)项目内容: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
(2)资助标准:36万元/人及36万港币/人,为期2年
(3)资助人数:60人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1)项目内容: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资助标准:30万元/人及36万澳元/人,为期2年
(3)资助人数:30人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1)项目内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2)资助标准:中方30万元/人,德方1500欧元/月,为期2年
(3)资助人数:50人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
详见附件。
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项目名称 |
引进计划 |
派出计划 |
学术交流 |
香江学者 |
澳门青年学者 |
中德博士后交流 |
时间 |
一批:3月8日
二批:6月7日
三批:9月6日 |
3月8日 |
一批:3月8日
二批:6月7日
三批:9月6日 |
3月18日 |
3月18日 |
4月19日 |
注: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进行网上申报及材料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联 系 人:于九龙、常中华
联系电话:010-82998220、010-8299808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
邮政编码:100029
人事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