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主要事项摘录如下,详情请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查询。
一、派出项目
1、主要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含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8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每人经费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外(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资助经费相同或接近。
2、申报及提交材料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每年一次;申请人于2月15日起至2月26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附件1),扫描、上传并按要求向设站单位提交相应材料。
二、学术交流项目
1、主要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8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每个学术交流活动3万元,主要用于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申报及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2月15日起至2月26日期间或5月15日起至5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附件2),扫描、上传并按要求向设站单位提交相应材料。
有意申报人员请在以上截至时间前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及所需证明材料交至人事处237房间。
联 系 人:于九龙、常中华
联系电话:010-82998220、010-8299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