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所内博士后周转住房总量有限,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实行以下住房分配原则:
- 办理完进站手续后方可申请博士后周转住房,按照申请时间先后排序。
- 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引进、派出项目)、“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等资助项目的,优先安排周转住房。
- 单身的博士后安排三居室周转住房合住,分担租金。
- 博士后周转住房主要分布在华严北里、科学园南里、中关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优先入住区域。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需当月办理退房手续。
(1)自入住之日起满两年
(2)办理出站、退站。
- 以下情况,不安排住房。
(1)延期出站博士后
(2)本所转二站博士后
- 入住后婚育情况发生变化的,已安排住房不再调整。
- 入住博士后应遵守博士后住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现有转租、转借等现象,一经发现将收回住房,并视违规、违纪后果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