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