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地质地球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质球所[2022]56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1、在研究所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
2、经研究所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2018年12月12日),2019年起,延期第二年及以上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9名,硕士生国家奖学金5名。
三、参评条件
1、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和《地质地球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质球所[2022]56号)(附件2)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参评所用的科研成果应满足如下要求:
1)参评所用的科研成果必须正式见刊发表、或可在线检索、或已有DOI检索号;国家发明专利需正式获批并具有专利号。
2)参评所用的科研成果,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
3)参评所用的科研成果须为我所署名第一单位。
四、参评方式
1、提交申请
请申请人于9月28日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育处(地3楼221办公室,huangying@mail.iggcas.ac.cn):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2023年9月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学生可申请硕士或博士国家奖学金,申请博士奖学金者填写博士学号,申请硕士奖学金者填写硕士学号。
2)科研成果或所获奖项等的证明材料,如文章全文、获奖证书等,需提交电子版。
注:请将《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所有成果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申请表为第一页。
3)《成果统计表》(附件4),需提交电子版。
2、公开答辩
通过参评资格初审的申请人需在评审会上公开答辩并接受评委质疑,答辩时间5分钟,评委质疑3分钟。
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82998221
电子邮箱:huangying@mail.iggcas.ac.cn
教育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