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科大通知要求,现将我所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选及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和评选级差
1.评选对象
全额缴纳学费(含已缴纳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学籍状态为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学业奖学金。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2.评选级差
(1)硕士生一年级、直博生一年级、博士生一年级不分级差,按生均标准发放。生均标准为,博士生13000 元/年/人、硕士生 8000 元/年/人;
(2)高年级研究生分一、二等学业奖学金。高年级研究生按不同培养层次、不同培养阶段各环节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不得超过全体参评人员的15%,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硕士生10000元/年/人,博士生 15000元/年/人;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不得低于全体参评人员的85%,奖学金额度为扣除一等奖学金总额,剩余奖学金额度和二等奖学金人数的平均数。
二、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用于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应为上一学年(2022年9月1日至本次申请截止日)发表的、且我所署名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如已使用该成果获得上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本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2.普招博士生、硕博连读生、三年级及以上直博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成果要求:至少一篇已发表或有DOI号、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不含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SCI、EI文章,或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已授权发明专利;
3.硕士生和二年级直博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成果要求:至少一篇已发表或有DOI号、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不含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SCI、EI、核心期刊文章,或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已授权或已受理发明专利。其中,二年级直博生单独评审,评审标准参照硕士生,奖学金标准执行博士生标准。
三、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
1.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7:00
2.材料提交:
由各班班长统计申请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情况,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统计表-班级》(附件1),所有申请人需在统计表中亲笔签字确认,由各班班长于9月22日17:00前将统计表交至教育处221办公室。
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人需在9月22日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至教育处(地3楼221办公室,huangying@mail.iggcas.ac.cn):
(1)《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全文或专利全文,需提交电子版;
注:《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成果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申请表》为第一页。
(3)《成果统计表》(附件3),需提交电子版。
四、评选办法
教育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所内公示3个工作日,最终名单报送国科大。
五、奖学金发放
1.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六、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莹
电话: 82998221
电子邮箱:huangying@mail.iggcas.ac.cn
教育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