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1、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2、经研究所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2018年12月12日),2019年起,延期第二年及以上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
3、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二、评选办法
1、研究所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负责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等工作。
2、通过研究所初审的学生名单在所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备案,国科大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科大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报教育部备案批准后,国科大发文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当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获奖情况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三、我所2021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11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5人。
四、评选条件
1、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成果必须正式见刊发表、或可在线检索、或已有DOI检索号;
2)国家发明专利需正式获批并具有专利号;
3)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须为我所署名第一单位。
五、参评方式
1、提交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于11月1日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育处(地3楼221办公室,huangying@mail.iggcas.ac.cn):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提供word文档)。2021年9月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学生可申请硕士或博士国家奖学金,申请博士奖学金者填写博士学号,申请硕士奖学金者填写硕士学号。
2)科研成果或所获奖项等的证明材料,如文章全文、获奖证书等,需提交电子版。
注:请将《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所有成果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申请表为第一页。
3)《成果统计表》(附件3),需提交电子版。
2、公开答辩
通过参评资格初审的申请人需在评审会上公开答辩并接受评委质疑,答辩时间5分钟,评委质疑5分钟。
六、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82998221
电子邮箱:huangying@mail.iggcas.ac.cn
教育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