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科大关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和发放通知要求,现将我所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选及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
全额缴纳学费(含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学籍状态为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学业奖学金。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2、评选级差
按《地质地球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质球所字【2014】79号)(附件1),“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由国科大按照博士生13000 元/年·人、硕士生 8000 元/年·人的标准以及 100%缴纳学费研究生规模,核定当年研究所“国科大学业奖学金”总额;“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由国科大一次性直接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发放对象覆盖所有全额缴费研究生并有奖励级差。评定细则如下:
(1)硕士生一年级、博士生一年级不分级差,按生均标准发放。
(2)高年级研究生分一、二等学业奖学金。高年级研究生按不同培养层次、不同培养阶段各环节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不得超过全体参评人员的15%,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硕士生10000元/年·人,博士生 15000元/年·人;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不得低于全体参评人员的85%,奖学金额度为扣除一等奖学金总额,剩余奖学金额度和二等奖学金人数的平均数。
二、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2015年10月16日所学业奖学金评审会议纪要)
1、用于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材料仅限于上一年度(以9月1日为准)、我所署名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
2、统考博士、硕博连读生、三年级及以上直博生:仅统计第一作者SCI、EI文章(已发表、或有DOI号)、专利仅统计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3、硕士生和二年级直博生:仅统计第一作者SCI、EI、核心期刊(已发表、或有DOI号),专利仅统计已授权或已受理的发明专利。其中,二年级直博生单独评审,评审标准参照硕士生,奖学金标准执行博士生标准。
三、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
1、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日17:00。
2、材料提交
由各班班长统计申请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的情况,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统计表-班级》(附件2),所有申请人需在统计表中亲笔签字确认,由各班班长于10月16日17:00前将统计表交至教育处221办公室。
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人需在10月16日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至教育处(地3楼221办公室,huangying@mail.iggcas.ac.cn):
1)《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首页等,需提交电子版;
注:《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成果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申请表》为第一页。
3)《成果统计表》(附件4),需提交电子版。
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学业奖学金。
四、评选办法
教育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所内公示3个工作日,最终名单报送国科大。
五、奖学金发放
1. 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 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 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六、教育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莹
电话: 82998221
电子邮箱:huangying@mail.iggcas.ac.cn
教育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