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范畴
1.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与法规,执行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2. 起草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
3. 实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编制年度财政部和国管局资产决算报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报表,并及时准确提供资产信息服务。制定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及组织采购活动;
(2)办理海关注册与进口货物减免关税等业务和海关后续管理工作及进口许可业务;
(3)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研究所政府采购工作;
(4)收集整理大型仪器设备的档案;
(5)设备和材料采购的审核和验收,资产出、入库管理;及时准确做好资产账务、材料账务管理,以及ARP网络系统资产录入工作;
(6)管理贵重金属、化学试剂等工作;
(7)资产设备调剂,账、卡、物的核对及报废资产设备的处置工作;
(8)野外考察租车和加油的审核。
(9)负责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源的专项管理,完善制度措施,登记备案、检查汇报,射线工作人员培训、体检与放射计量检测工作。
(10)负责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
副处长 电话:82998244 E-mail:wzy@mail.iggcas.ac.cn
资产管理 电话:82998242 E-mail:zhouzhou@mail.iggcas.ac.cn
资产管理 电话:82998223 E-mail:nanfangzhou@mail.igg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