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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政坛反腐走势
2011-02-14 | 作者:党群办 | 【 】【打印】【关闭

2010年年末,中国政府发布的首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引用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中国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上升到70.6%,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上升到83.8%,反映了群众对我们反腐败斗争成果的认可。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当前腐败问题呈现哪些新特点

出现了一些隐蔽性、复杂性、欺骗性更强的新形式的腐败犯罪。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一些腐败分子绞尽脑汁逃避打击,例如,江苏省海门市原副市长张永斌,利用自己掌握全市建设系统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等大权,盯住那些有求于他的单位和个人,主动“借款”给对方,收取远高于银行贷款、也远高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曲线收取贿赂数百万元,案发后自称是“正常的民间拆借资金”。有的行贿者也不再一事一行贿,而是采取合伙经商、委托理财等手法,形成与国家工作人员稳定、持续的权钱交易关系。

腐败活动在向政治领域延伸。有的在制定行业和部门政策时搞“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 。有的为了维护既得利益群体的特权和利益,对中央的政策阳奉阴违,阻挠或扭曲改革。从根本上说都是背离了党的宗旨,侵害了群众利益,也破坏了群众对改革的信任。

“腐败黑数”仍然很大。很多被揭发出的腐败分子,都不是到今天的岗位上才出问题, 有的已有8-10年的腐败史,一直是边腐边升,累计而成为巨贪的。而腐败风险与受益的不相称,也强化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2010年落马的甘肃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受审时对办案人员说:“我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头上”,就是其内心的真实写照。

有些领域的腐败活动还呈蔓延之势。例如长期被视为“清水衙门”的教育领域,高校腐败却呈上升趋势。因受贿千万被判无期徒刑的吉林省原总督学于兴昌,在有据可查的159笔受贿记录中, 158笔都与考试录取、调整专业等有关, 其中涉及高考录取达104笔。中国社科院在2010年中国教育蓝皮书中提出:“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而高校作为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一旦发生腐败,其危害不是能用损失了多少钱来衡量的。

此外,在资源密集领域,腐败仍然高发。例如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中,至少有四分之一涉及房地产。 在权力高度集中现象尚未根本改变情况下,“一把手”腐败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因此,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是我们做好2011年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前提。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质高量多是突出亮点

2010年,各种新的廉政法规陆续出台。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看,都反映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水平的提高。

更加注重制度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首次明确了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清晰划定了官员廉洁从政的“高压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则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企领导干部。反腐败制度力争“横向到边”、“纵向到顶”,有力地压缩了腐败活动的空间。还有新版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最大亮点一是抓住了责任分解。规定追究集体责任时,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二是强化了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调走或退休而取消,被追责干部在影响期内不得提拔使用。过去有些被追责干部能不正常地“复出”甚至“异地提拔”的怪现象,往往因为先为领导当“替罪羊”,再用异地复职甚至升官方式获得酬报。因此,新《规定》在科学性、操作性、严密性上都更完善,反映了我们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提升。

更加注重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和配套。2010年3月中央有关部门连续发布了四份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件,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下半年又下发了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和典型案例通报。从党纪、政纪、法纪角度全方位整治用人腐败。对创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作用。

更加注重制度预防和提高制度执行力。例如,在反腐败实践中发现,案发后携带巨款潜逃海外的贪官,很多是子女出国留学、老婆定居国外、财产基本转移的“裸官”。家属、子女在国外消费的现实需求,会迫使他腐败;一有风吹草动拔脚就走,也使他腐败起来会更肆无忌惮。针对这一情况,2009年末深圳市委市政府首先提出对“裸官”在任用、监督上加强管理,2010年5月,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我国还与100多个国家开展了包括引渡在内的国际司法合作,在引渡和遣返外逃腐败犯罪嫌疑人方面与35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有力地遏制这类腐败现象。

2011年反腐败的几大重点

突出“制度反腐”,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制度行为,维护制度权威性,是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

反腐败制度建设,将会沿着以下方向进一步探索:发展党内民主、加强集体领导;科学配置权力、实现分权制衡;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形成各种监督机构、监督力量的监督合力、规范权力运行等,尝试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科学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

将把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2011年省市县乡自下而上都要进行党委换届。根据以往经验,每到这时,向上跑官、要官、买官,向下拉选票甚至贿选等案件发生率会比较高,各种捕风捉影的匿名举报信也会周期性增多。因此,加大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力度,包括大力宣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坚决查处各种选人用人腐败活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也将成为2011年工作的一个重点。

将把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按照中央要求,2010年要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等。而随着“十二五”开局数以万亿元计的能源交通基础设施投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保障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必然成为重点。

将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加大民生投入,也是“十二五”的重要特点。民生工程与生产经营性项目一个很大不同,就是后者与投资者的利害关系直接,讲成本核算,监督力度较大。而公益性民生工程主要由财政“买单”,历来是腐败高发区。特别是扶贫资金、救灾款、助学经费等要层层下拨,经县、乡镇,直到村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素质和作风,将直接决定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各项举措,能否不折不扣、 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到每个急需帮扶的群众的身上。虽然腐败个案的案值不一定高, 但由于直接侵害了基层群众利益,影响更恶劣。因此,贺国强最近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也会成为2011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中心任务之一。

总之,只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才能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威慑力,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也是首先建立在我们对腐败“动真格”上的。反腐败“没有效果,就有后果”。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也已在立案办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1年,这一反腐败协调机制,会在不断增加现代管理和科技含量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作者为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反腐问题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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