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有一部分人却认为,廉政文化建设是“做虚功”、“唱高调”、“敲边鼓”,似乎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可有可无。很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加强制度建设、权力制约和干部监督,这些“他律”因素是必不可少的。而“自律”因素同样必不可少。“自律”是一种内在因素,其重要之处在于能使廉洁成为一种自觉行为,自觉秉公用权、抵制腐败。而一个领导干部要有这样的思想境界和行为习惯,就必须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对其实施教育和影响,促其加强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
面向整个社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促使党员干部提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自觉性,调动群众崇尚清廉、支持和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廉政文化建设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能够影响到年轻人、影响到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继往开来,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兴旺发达。通过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学校、进课堂,使年轻一代从小就接受廉洁和诚信教育,抵制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从这个意义上说,廉政文化建设还有更深的用意。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清风正气,就能使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党反对腐败、发展廉洁政治的坚定决心,就能拥护我们党采取的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就能积极勇敢地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对于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来说,这是一个不可低估的强大推动力量。
廉政文化重在建设。我们落实的力度越大、覆盖面越广,影响力就越大、取得的效果就越大。对此,必须切实纠正廉政文化建设可有可无这样的错误观点,真正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